退換貨政策
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在水晶之聲交易網站(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)購買之所有商品,符合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及相關法規。
退貨條件
- 七天鑑賞期:依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,消費者於收到商品後享有7天鑑賞期(含例假日),可無條件申請退貨。鑑賞期自商品簽收日起計算。 
- 商品瑕疵 : - 商品於收到時有損壞、破裂或與網頁描述不符(如材質、尺寸、顏色等)。 
 
- 商品狀態:退貨商品需保持原始狀態(包含商品本體、配件、包裝、贈品等),未經使用、改動或損壞。 
- 特殊情況:若因個人主觀因素(如能量不合適)申請退貨,需於7天鑑賞期內提出,且商品需符合原始狀態要求。 
退貨流程
- 申請退貨: - 於7天鑑賞期內透過LINE@(@crystalformosa)聯繫客服,提供訂單編號、商品照片及退貨原因。 
- 若因商品瑕疵,需附上瑕疵照片或鑑定證明。 
 
- 審核申請:客服將於3個工作天內確認退貨資格並回覆退貨指引。 
- 寄回商品: - 消費者需自行負擔退貨運費(若因商品瑕疵或寄錯商品,運費由本網站承擔)。 
- 使用原包裝寄回指定地址,建議採用可追蹤之物流方式。 
 
- 驗收與退款: - 商品經檢查符合退貨條件後,退款原付款金額(含原運費)將於7個工作天內退至原付款帳戶。 
- 若商品不符合退貨條件(例如損壞或非原始狀態),本網站將通知消費者並協商後續處理。 
 
換貨條件
- 適用情況: - 商品有瑕疵或本網站寄錯款式、規格。 
- 不接受因個人喜好(如顏色、尺寸不滿意)申請換貨。 
 
- 申請期限:收到商品後7天內提出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。 
- 商品狀態:換貨商品需保持原始狀態,未經使用、淨化或改動。 
換貨流程
- 申請換貨:聯繫客服,提供訂單編號、商品照片及換貨原因。 
- 寄回商品:經審核通過後,將商品寄回指定地址(運費由本網站承擔,若為瑕疵或寄錯)。 
- 發送新商品:確認收到退回商品且無誤後,新商品將於5個工作天內寄出。 
法規依據
-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,消費者於網購交易享有7天鑑賞期,退貨無需負擔運費(除非另有約定)。 
-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》第23條,退貨商品應包含完整包裝及配件。 
- 本網站保留最終解釋權,但不得違反相關法規。 
注意事項
- 真偽鑑定:所有水晶商品均附第三方鑑定證書,消費者可於購買前確認真偽,退貨時需一併退回證書。 
- 國際訂單:國際退換貨需遵守台灣及當地法律,運費與關稅由消費者負擔。 
- 不可退換貨情況: - 超過7天鑑賞期。 
- 商品經使用、淨化、改動或損壞。 
- 客製化商品(例如刻字或訂製尺寸)。 
 
- 聯繫方式: - Line官方帳號:@crystalformosa